“五一”假期即将来临,有关“民宿涨价毁约”的话题,却在网上引起不小争议。
装修倒闭 老板换了 亲戚来了
为了毁约 民宿“蛮拼的”
这几天,不少网友分享了“五一”假期民宿房间被退订的经历,房东的借口五花八门。
有的说店面转让,有的说拆迁,还有的说“五一”期间亲戚朋友从外地回来,所以房子不对外出租了……
律师:恶意退单可能涉嫌欺诈
针对恶意退单,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元辉表示,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行为从而违反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六条的规定;从民事责任上看,退单行为可能涉嫌欺诈,消费者有权向酒店主张支付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。
多地对“五一”假期
价格秩序提出专门要求
要求明码标价 不欺骗消费者
山东淄博:宾馆酒店客房价格上浮超过50% 按哄抬价格查处
山东淄博发布《关于阶段性对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提出在“五一”假期前后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。
淄博市按3月1日—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(包含线上、线下所有实际交易结算金额)上浮超过50%的,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。
吉林延边:价格变动频繁商品 必须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
吉林延边发布《规范“五一”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》。
要求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的规定,不得以虚构原价、先提价后打折、不履行价格承诺、虚假降价、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,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。
各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价公示牌,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、游乐设施、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收费公示,门票价格应严格落实政府优惠减免政策。
酒店餐饮单位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,不得使用“时价”等模糊语言标示,必须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。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。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。
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、收费标准,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。
云南大理: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
近日,云南大理召开规范“五一”假期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醒告诫会,要求餐饮服务、特色商品、摄影服务等各类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,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、清晰醒目,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;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;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,欺骗、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。
旅游景点等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,严禁不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政策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,或者通过各种违规手段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的违法行为发生。
江西南昌:严查哄抬酒店客房价格等行为
江西南昌发布《关于规范酒店客房价格和行为的提醒告诫函》,进一步加强酒店客房价格监管,规范酒店客房价格秩序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
南昌市将严查酒店、订房中心等经营企业和单位哄抬酒店客房价格的行为,以及不明码标价、价外加价、价格欺诈、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。重点监测展会中心和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的酒店客房价格情况,及时掌握价格变动,主动利用网站、微信等媒介发布活动场所和非活动场所重点酒店客房门市价格、实际住房率等相关信息,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。
同时,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,加大对星级旅游饭店监督检查力度;在重点时段,加强对旅游业治安管理工作,督促旅馆业主履行经营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。
此外,南昌还将强化部门协同作战,将投诉纠纷较多、屡查屡犯、价格涨幅过大的宾馆酒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,违法行为一经查实,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,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,形成有效震慑。
湖南长沙:宾馆饭店景点等“五一”期间不得价外加价
湖南长沙发布《关于维护“五一”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》,要求各宾馆酒店、旅店民宿、餐饮饭店、道路客运、停车场、车站、景区景点、电商平台等经营服务单位不得价外加价。
旅店民宿、餐饮饭店、景区景点等经营服务单位要强化价格自律,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,价格公示要真实准确、标识醒目;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,要严格执行定价标准;实行市场调节价的,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制定价格标准,不得价外加价、虚假优惠、误导性价格标示,不得以隐瞒或者欺诈、虚假诱导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服务,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不得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。
餐饮、旅游等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,积极倡导经营服务单位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
商务、文旅(广)体、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面加强假日期间消费市场经营价格监督检查,对影响市场价格的行为开展提醒告诫、消费提示;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、不执行价格政策、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,依法严肃处理,并曝光典型案例;对在市场经营中存在价格严重失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,依法依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来源:中国旅游报、中国青年报、潮新闻客户端、华西都市报